赣市文明办〔2014〕20号
关于迅速开展志愿者网上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驻市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
今年是我市中心城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其中志愿者注册登记数量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硬性指标之一。为确保志愿者注册工作迎接中央对我市中心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不丢分、得高分,定于5 -7月在全市集中开展赣州市志愿者网上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凡年满14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有劳动能力,具备所参加志愿者服务项目相应的技能和素质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登记(未满18周岁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需征得监护人同意)。
二、时间安排
1、集中注册时间:2014年5月15日—7月15日
2、通报排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7月20日
3、限期整改时间:2014年7月21日—7月30日
三、注册步骤
登录赣州志愿服务网(http://a.newskj.com )——点击“志愿者注册”栏——点击“同意注册协议”——开始“用户注册”——提交注册——回到主页进入“志愿者登陆”——进入注册账号,进一步完善基本资料和申请资料(注:真实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所在区域为必填项目)——注册成功。
四、任务指导
1、各级文明单位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市级文明单位要求注册人数占单位总人数≥70%,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要求注册人数占单位总人数≥80%,全国文明单位注册人数达到单位总人数的100%。
2、各县(市、区)志愿者注册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总数≥10%。注册指导数见详表:
县(市、区) |
人口数(万人) |
比例要求 |
注册数(万人) |
章贡区 |
33.50 |
10% |
3.35 |
赣州开发区 |
3.91 |
10% |
0.39 |
南康区 |
14.56 |
10% |
1.46 |
赣县 |
10.30 |
10% |
1.03 |
信丰县 |
10.92 |
10% |
1.09 |
大余县 |
8.85 |
10% |
0.88 |
上犹县 |
4.34 |
10% |
0.43 |
崇义县 |
3.70 |
10% |
0.37 |
安远县 |
6.99 |
10% |
0.70 |
龙南县 |
5.58 |
10% |
0.56 |
全南县 |
5.54 |
10% |
0.55 |
定南县 |
4.37 |
10% |
0.44 |
兴国县 |
12.10 |
10% |
1.21 |
宁都县 |
13.62 |
10% |
1.36 |
于都县 |
18.64 |
10% |
1.86 |
瑞金市 |
13.44 |
10% |
1.34 |
会昌县 |
8.24 |
10% |
0.82 |
寻乌县 |
5.24 |
10% |
0.52 |
石城县 |
5.27 |
10% |
0.53 |
合计 |
189.10 |
|
18.91 |
五、任务分工
志愿者网上注册登记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业务指导和统计管理。各县(市、区)文明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各级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市直单位按照单位负责制原则,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组织动员,并指定专门人员支持配合开展好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导数。
2、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对志愿服务注册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社会宣传阵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更多的市民加入到注册志愿者队伍中来,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愿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3、加强调度。通报排名与限期整改期限内实行5天一通报。对敷衍塞责、推诿责任,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导致创建工作受影响的单位或县(市、区),将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文明办分别予以全市通报。
联系地址:赣州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科,联系人:廖丽华,赣州市市政中心1号楼1451,联系电话:8392565。
赣州市文明办
2014年5月12日